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点击次数:4408
发布时间:2018-07-12 10:08:19
|
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2号创新创业大厦15-16楼(1502-1056、1602-1604),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目前实验用房面积为1400多平方米。于2014年6月经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全省范围开展环境检测有偿服务的一家专业性社会化检测机构,目前有员工51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相关专业毕业。可以承担全省委托性的环境检测服务工作。
本公司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等能力建设工作从2014年1月起步,到2014年6月,检测用房改造和装修、设备购置、人员配置等工作全部完成。
2015年9月23日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持证上岗考核,获得《青海省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
2015年11月11日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向社会出具有效数据的资格。
2015年12月2日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社会化检测结构的能力认定,下发了[青环函(2015)480号]《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检)测业务登记事宜的复函》,同意公司环境监(检)测工作在青登记(登记号:青环测登2015001)并开展相应的环境监(检)测业务。
2017年6月20日至6月21日进行了扩项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顺利通过,检测领域扩大。
2018年2月1日至2月2日进行了扩项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顺利通过,检测领域进一步扩大。
2018年2月05日~2018年02月07日根据《青海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办法》,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相关专家组对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3名环境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并顺利通过,颁发考核合格证。
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5日期间,公司进行实际地址变更,机构搬迁后原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持不变;原有仪器设备不变,新增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ICP-MS及相关辅助设备,为之后扩项做准备,相比之前,实验室面积和办公区面积大幅增加,环境条件更加舒适。
本公司现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油气回收七大类190项检测能力及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质量管理的能力;目前拥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全自动总汞烷基汞二位一体测汞仪、Lumex汞分析仪、大气采样器、声级计、烟(粉)尘采样器等各类环境检测仪器设备共204台(套)。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保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系统化,使人员培训得到持续强化。本公司为满足工作开展需求,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室、质量管理室、检测室、业务室、办公室、市场部等职能科室。
2018年6月,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检测领域,决定开展环境检测有机项目,涉及环境有机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等109项,为了完成此次任务,公司专门成立有机组进行扩项准备工作,2018年6月-8月期间委派具有专业功底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在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诚海诺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目前仪器调试已经完成,正在开展项目自认定,预计2018年底将全部完成扩项任务。
2018年青海省环境检测市场变化日新月异,检测公司如雨后春笋,不断涌入市场,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青海省首家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肩负着引领行业、规范检测行为和开展公平竞争的重任。公司领导始终坚信未来只有脚踏实地,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扩大机构检测范围,以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水平才能引领行业,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才能做大做强,做好做精;检测事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成的,它需要通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新时代下,唯有做一流的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一流企业不仅需要速度,更加注重质量,还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领导者眼光长远,心怀事业,才能走的更远。
本公司发展的宗旨:用专业的人才、精良的仪器设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向社会和客户提供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的检测服务。
附件:青海省环境厅关于环境检测业务复函